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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教职工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4 浏览次数:158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各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将开展2020年度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体检对象: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

  三、体检项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

  四、定点医疗机构:体检时间内每人可选择1家省级医保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体检中心,名单详见附件)进行一次体检,相关费用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五、体检组织:可采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或个人自行体检形式,具体由各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负责落实。

  六、体检费用标准:

  (一)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男性每人550元,女性每人650元,最高限额以内的体检费用刷社会保障卡后由省医保中心与定点体检中心按实结算,体检金额超出公务员补助基金最高限额的费用由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及现金支付。

  (二)非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可在省级医保定点体检中心使用个人账户刷卡结算健康体检费用,体检费用不计入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费用累计,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统计。

  七、健康体检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报销:

  (一)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且驻外工作、长期异地生活的人员可在体检年度内选择1家当地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现金结算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至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二)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新参保人员(2020年自然年度内已申请参保的人员),在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可在规定体检时间内选择1家省级医保定点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至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三)报销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有效体检费用票据;③体检总论、费用清单、体检指引单或体检套餐项目单(以上四选一);④本人银行卡。

  八、其他问题:

  体检工作中的问题,可向省医保中心医保待遇科反映,我中心也将建立定点体检中心协议执行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健康体检工作。


公告通知 _医保中心 _福建医疗保障局  http://ybj.fujian.gov.cn/ztzl/ybzx/ggtz_35213/202003/t20200324_5221810.htm